2018年12月4日下午,学院院长鲁篱教授在通博楼C416会议室为2017级研究生第一党支部及101期入党积极分子讲授了思想政治理论专题课,课堂围绕的主题是“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法治建设的回顾”。
本次课题中鲁篱院长从三个方面对“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的法治建设进程”进行全方位、多层次阐述。从法治建设进程中取得进步、存在的缺陷及如何推进法治建设进行分析。首先,鲁篱院长指出法治建设中取得进步,主要包括四点:法考制度的改革;法律教育逐渐被重视;司法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的认证;对人权的保护。他指出随着法治建设进程的不断更新,我国立法意识逐渐增强,法官也不再依据朴素的正义观进行断案,而是依据专业的知识与素养,法律运行程度的高低体现了法治制度的水平。其次,鲁篱院长指出我们在看到法治建设取得进步的同时不能忽视其存在的缺点。例如,在当今社会仍然存在很多以权代法,以人治代替法治的现象;许多地方官员对于已经颁布的法律,不能做到真正的遵循,而只是束之高阁等。针对这些现象鲁篱院长表示,在中国的法治进程中还有很长的一段路需要走,但是其趋势会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最后,关于如何推进中国的法治进程,鲁篱院长指出了三点有益经验:第一,坚持党的领导。执政党的认知直接关系法治进程,自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召开,我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路线图”日益清晰。第二,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致努力。他指出法律共同体只有拥有家国情怀,在信仰上保持高度一致才能为法治建设出一份力。第三,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强调纠纷的解决应当以法律为准绳,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是关键。
通过本次课堂的集中学习,既了解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法治的“从有到无”的过程,又为法治建设应当如何准备提供了方向。作为一名法律人,应当做到的是“修身、治国、平天下”为中国法治建设进程贡献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