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2023-12-30 15:50:35

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开展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把握总体要求

民主评议党员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管的重要形式,认真开好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是确保主题教育成效的一项重要举措。要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聚焦“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12条具体要求,对照凝心铸魂筑牢根本、锤炼品格强化忠诚、实干担当促进发展、践行宗旨为民造福、廉洁奉公树立新风具体目标结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客观公正开展民主测评和组织评定,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加强党性锤炼、解决自身问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客观公正开展民主测评和组织评定

党支部在已召开的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学习研讨、检视问题、谈心谈话、批评和自我批评基础上,结合年度考核、工作总结等,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按程序报院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和参加主题教育情况,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通过适当方式进行表扬并作为上级党组织开展评先评优的重要推荐对象;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予以肯定鼓励,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问题差距、帮助改进不足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经教育仍不改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置。

引导流动党员参加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织或流动党员党组织开展的民主评议党员,有关情况和评定意见及时反馈其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对受党纪处分党员民主评议等次,院级党组织报党委组织部后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党支部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抓好组织实施,注重分类指导,坚持实事求是,不要求党支部搞征求意见表、总结报告等材料按照上级要求,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一般在2024年1月底前完成,请各党支部在2024年1月19日前将汇总后的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和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版通博C315办公室卢老师处,汇总电子版发至faxuedj2015@163.com今年不再另行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

联系人:王老师、卢老师

联系电话:87092273

附件:1.2023年度西南财经大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2.2023年度西南财经大学民主评议党员汇总表

中共西南财经大学必赢242net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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