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勇副教授到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挂职任副院长
2013年12月20日,绵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任命我院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赵勇副教授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为期1年。赵勇副教授已于2014年1月赴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任职,分管研究室、协助分管民一庭和民二庭。
赵勇副教授挂职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是高等学校和司法实务部门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的通知》的具体举措。“双千计划”推动了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有力促进了高等法学教育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实践的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