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6月制定,2011年6月修订)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调动任课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与主动性,研究生院鼓励任课教师进行考试方式改革。
一、研究生课程考核方式:
研究生课程考核分为资格考核和课程期末考核,其中资格考核实行教考分离。
研究生课程期末考核方式可采用课堂闭卷、课堂开卷、读书笔记、课程论文等形式进行考核。
任课教师可根据教学实际情况,按照下列要求选择适当考核方式,对学生课程学习情况作出评价。
二、考核基本要求:
(一)课堂闭卷或课堂开卷
1、任课教师可根据课程的特点和内容确定是否开卷或闭卷考试,但必修性质课程,原则上应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采用闭卷或开卷形式时,期末教师应提交的材料:
①考试试卷;
②试题分析;
③成绩册。
(二)读书笔记
1、任课教师可采用读书笔记方式进行考核;
2、采用读书笔记形式时,期末教师应提交的材料:
①每位学生的读书笔记(5000字左右);
②教师对学生读书笔记的点评;
③考试情况分析;
④成绩册。
(三)课程论文
1、任课教师可采用课程论文方式进行考核;
2、采用读书笔记形式时,期末教师应提交的材料:
①2次以上的平时作业或课程阶段论文;
②期末课程论文;
③成绩册;
④考试情况分析。
三、课程考核成绩评定
课程考核总评成绩,原则上应以期末考试成绩占60%,平时成绩占40%的比例评定;平时成绩应根据平时听课、课外作业,课堂讨论、平时测验等综合评定。
四、考核材料的归档
研究生期末考核材料由成绩册、考试情况分析表、考试试题及试卷(读书笔记、课程论文)构成,其中考试成绩在网上提交后,应将成绩册送交相关培养单位汇总后交研究生院培养办,考试试题、试卷、考试情况分析表由学院保存。
研究生院
2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