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奖学金”评选办法
中伦律师事务所为支持法学教育事业,鼓励、扶持需经济资助的优秀法学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特在必赢242net设立“中伦奖学金”基金。
1、奖励对象:“中伦奖学金”系表彰和鼓励品学兼优,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必赢242net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奖励项目、名额及金额:
奖项 等级
| 社会服务与实践奖
| 科研科创奖
| 自强励志奖
|
本科
| 研究生
| 本科
| 研究生
| 本科
| 研究生
|
一等奖
(8000元/人)
| 1人
| 1人
| 1人
| 1人
|
二等奖
(4000元/人)
| 2人
| 1人
| 2人
| 1人
| 2人
| 1人
|
三等奖
(2000元/人)
| 3人
| 2人
| 3人
| 2人
| 4人
| 2人
|
3、奖励时间:在学年开学之初对上一学年的表现进行评选,每学年评选一次。
4、评定条件:
(1)基本评定条件:
①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品行端正,评选年度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②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勇于进取,评选年度无补考、重修,本科学生须完成本学年第二课堂学分;
③未同时获得该年度的国家奖学金、其他校外奖学金;
(2)各专项奖评定条件
社会服务与实践奖:
担任学生干部并任期一年以上,或社会服务工作、或志愿者,工作成绩显著,产生的社会影响较大,得到广泛赞誉的;或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或有突出表现的;或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及其他集体活动表现突出,或组织有影响力的校园文体艺术活动的组织者,或在校园文体艺术活动中获奖的;
科研科创奖:
勇于创新,积极参加科研、科创活动;本科候选人须是拥有校级以上本科学生科研课题、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的项目主持人,或在B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论文的、或在校级以上学术性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及学院二等奖以上的学生;研究生候选人须是在B1级以上(含B1级)核心刊物(参见《西南财经大学中文学术期刊等级分类目录(试行)2008年版》)独立公开发表专业论文或撰写并出版专著或参与重大课题;对参加各类科技创新与自主创业的学生,如在创新创业活动中表现突出、或在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也将进行奖励。
自强励志奖:
评选年度通过困生认定,有较强的自立自强意识,学习成绩在本年级名列前茅,或者年级排名比上学年前进了30%,并在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表现突出,或在科研科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
5、奖学金评选流程
(1)学生本人向班级会议提出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班级会议民主投票后向学院党总支提出候选人名单。
(2)学院党总支在综合考察审核后,向“中伦奖学金”管理委员会提出正式推荐名单和评审材料。
(3)“中伦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在收到院方推荐名单和评审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最终确定正式获奖名单。
(4)“中伦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同时一次性全额发放奖学金。
评审工作应公正和严格,一旦发现任何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双方将立即终止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
6、“中伦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在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学金前,已获奖学金资格的学生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中伦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可取消其获奖资格:
(1)因违纪受到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
(2)因各种原因退学者。
被取消的奖学金名额可由其它同学补充。补充名单仍按第5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必赢242net “中伦奖学金”管理委员会
201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