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2日晚上,为了帮助同学们更好地把握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价值,理解新中华法系和人民司法系统,学院在弘远楼101举办了关于新中华法系和人民司法制度—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几点认识和思考的主题讲座。本次讲座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彦,学院院长鲁篱教授主持。
本次讲座内容包括五个部分:新中华法系的基本概念、人民司法制度的基本内涵、人民司法制度的历史渊源、人民司法制度的发展历程、人民司法制度的主要维度。
首先,郭彦院长介绍了关于中华法系的学界通说观点,引出本次讲座的主题——新中华法系和人民司法制度。
其次,以新中华法系为基点,介绍了新中华法系的概念、内容、主体和特征,从而引出人民司法制度。他认为人民司法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各个时期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并从其从属性、功能、运行三个方面阐释人民司法制度的基本内涵。
接着,郭彦院长给予人民司法制度高度的评价,认为人民司法制度是独特的理论和实践体系,并且,从四个阶段介绍了人民司法制度的发展历程,包括萌芽和初创阶段、曲折发展阶段、拨乱反正和完善阶段、成熟和定型阶段。
再次,为了让同学们更好地理解人民司法制度,郭彦院长介绍了人民司法制度的主要维度,包括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规则规范。此外,郭院长谈到了人民司法制度的主要内容,即“八个坚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坚持党和国家政策的重要指导作用、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统一、坚持群众路线和事实就是、坚持调判结合、多元解纷和诉源治理、坚持依法办案和依法管案相统一、坚持去粗取精与改革创新。
最后,郭彦院长强调了人民司法制度的重要价值。
此次讲座,以新中华法系为切入点,一方面,让同学们进一步了解和学习了新中华法系和人民司法制度,深刻认识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司法系统在数十年发展历程中是如何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另一方面,加深了同学们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认识,在一定意义上具有启发作用。